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探索 > 正文

关于《人大志》的编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6-08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本页

回答3个问题(为什么修志?怎样修志?修志进展如何?)、激发2个参与(参与资料搜集和提供、参与志稿审读和把关)、达到1个预期目标(力争修成精品)。

一、 修志的目的和意义

1、是继承和发扬传统的需要

盛世修志,以史为鉴,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优秀文化传统,编修《人大志》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需要。

(1)什么是志?

汉郑玄注:“志,记也”。志,就是记事。志的概念。简单表述就是“一定体例记事为主的书或文章”就叫志。这13个字阐述3个概念:一是按“志”的体例;二是如实“记”历史和现状,不议论;三是以事项为“主”。当然,深入理解的话,要与志的特点、体例等紧相联系。

(2)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又称方志,它是记载一个地方历史和现状的具有特殊体例的文献性著述。方志之名,最早见于《周礼·春宫》:“外史……掌四方之志”。清孙诒让注:“方志,即外史所掌四方之志”。据考,最早以“志”为名的地方志书是西汉陈木所撰的《益州志》。最早用“方志”二字称其书名的是隋李播的《方志图》二卷;惜二书今均不存。

(3)什么是地方志书?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工作条例》)

(4)地方志源流怎样?

一般认为:起源在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清朝(旧志8000多种,清朝占4889种);高潮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超历史志总和,仅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届修志,据统计,全国出版省、市、县志4278种(不计乡、镇、村志))。

例如:两千多年前的《禹贡》和《山海经》常被人们称之为地方志的鼻祖。

《禹贡》是《尚书》又叫《书经》中的一篇。是战国时魏国的人士托名大禹的著作,因而就以《禹贡》名篇。《禹贡》全书1193字,以自然地理实体(山脉、河流等)为标志,分当时天下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并对每州的疆域、山脉、河流、植被、土壤、物产、贡赋、少数民族、交通等自然和人文地理现象,作了简要的描述。

《山海经》是中国先秦古籍,作者无名氏。一般认为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神话、地理、物产、巫术、宗教、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内容。有些学者则认为《山海经》不单是神话,而且是远古地理,包括了一些海外山川鸟兽。《山海经》全书十八卷,其中“山经”五卷,“海经”八卷,“大荒经”四卷,“海内经”一卷,约31000字。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风土物产等讯息。其中《山经》所载的大部分是历代巫师、方士和祠官的踏勘记录,经长期传写编纂,多少会有所夸饰,但仍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清代是修志的全盛时期,各省、府、州、县均设有志馆或志局,共修成各类志书4889种。康熙、乾隆、嘉庆三朝三次重修《大清一统志》。修志的体制也更加规范化,清朝廷一再诏令全国修志,雍正时更明确规定,各省、府、州、县志60年修一次。 就来凤修志情况来讲,在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修成《乾隆·来凤县志》,《乾隆·来凤县志》为来凤建县后第一部成文县志;在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修成《同治·来凤县志》。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迎来了春天。1980年4月,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乔木在中国史学会成立大会上“大声疾呼”:“我们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和体例去编写方志”。胡乔木振臂一呼,全国景从。湖北省于当年12月成立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从此拉开我省第一届修志的序幕。1983年4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立,领导全国修志工作。在第一届修志工作中,来凤修成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来凤县志》,并于1990年10月印刷出版。2004年,湖北省启动第二届修志工作。

2、是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的需要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重视地方志的作用。早在战争年代,每解放一个县城,毛泽东主席总是要找当地的县志看。1958年3月成都会议期间,毛泽东不仅自己调阅大量四川方志,还辑选部分方志,推荐给到会领导同志,提倡利用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同时,毛泽东还倡议全国各地要编修地方志。8月9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指示,要系统地整理地方志,把要方志中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地方志的编纂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就方志的编修工作不断做出指示和提出要求。邓小平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摸清、摸准我们的国情。”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编修新方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了编修方志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修志工作,使方志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1983年5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江泽民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 “编纂新方志,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一项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不仅有近期社会效益,而且可以产生久远社会效益的意义重大的事业。”

胡锦涛同志指出:“发展新的事业,开创新的局面,更需要总结研究历史经验,做好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工作。”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作题为《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的讲话中指出:学习和总结历史,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是我们党一贯重视并倡导的做好领导工作一个重要的思想和方法。历史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形成、发展及其盛衰兴亡的真实记录,是前人的“百科全书”,即前人各种知识、经验和智慧的总汇。领导干部读点历史,有助于提高文化素养和思想政治修养,有助于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历史记述了前人积累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记述了他们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思想与智慧,记述了他们经历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学习和了解这些历史上的文化知识、思想智慧、经验教训,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结合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或者吸取应用,或者作为借鉴,或者引为警戒,这对于提高我们的思想政治水平、改进我们的工作,是会大有助益的。

3、是贯彻国家法规和党中央报告精神的需要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对编纂地方志工作进行规范。这就从制度层面上,要求我们必须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同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十七届六中全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由此可见,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几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

4、是发挥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用的需要

宋代郑兴裔首次提出方志有“存史、资治、教化”功用。明代杨宗气在《山西通志·序》称:“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

(1)存史:地方志的资料价值决定了其有存史的功能,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2)资治:地方志是官修的志书,体现了官方的观点和意志,其首要目的就是为了资治(资政),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科研服务。

(3)教化:方志所记载的革命斗争材料、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材料等可作为教育后人的教材,在进行爱国爱乡的教育方面有其它书籍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等也有良好作用。

5、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如实地记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来凤发展历史的《人大志》,也是社会主义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十分有必要通过《来凤人大志》的编修,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来凤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展示来凤几代人大工作者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来凤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做好新时期来凤人大工作,促进来凤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都具有重要的资政作用。

二、地方志基本知识

1、地方志种类

按记载的区域划分,可分为如下几类。

(1)总志:是记载省以上区域,甚至全国范围的志书。元、明、清三代创修一统志,例如《大清一统志》。总志的体例特点是按行政区域(如省、府、县)而不是按事物分类记述。

(2)通志:即省志。是以一省为记述范围的志书。作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的“省”,始置于元代,省之有志亦始于元。至明中叶,已是“各省莫不有志”。省志的体例特点是能将全省各府、州、县的不同事物合起来分类记述,故曰“通”。清章学诚说:“贵乎通志者,为能合府、州、县志所不能合”。鉴于此特点,目前仍有些省的新修省志叫通志。通志一般由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如布政史、总督、巡抚、省长主修。

(3)府、州志:是记载一府、州之内各种人、事、物的志书。历史上府州之名多有变换,但大致仍多属省下县上的行政区划。府、州志书在体例上类县志。一般由知府、知州主修。

(4)县志:是以县为记载单位的志书。县志是中国地方志的基干,为数最多。县志一般分类较细,记载较详,因而它又是编纂省、府、州志所必须采摘和利用的资料。

(5)乡镇志:为记载县以下一乡、一镇、一村、一里、一场等情况的志书。

按记载的对象划分,可分为如下几类专志(即记载某一行业、某部门的志书):农业、工业、教育、电力、交通等专志,《人大志》就是政治类专志。

2、地方志的特点

(1)地域性:这是方志的首要特征,无论何种志书,都必须以特定的区域为记载范围,必须突出地方特色。

(2)连续性:地方志之所以成为我国优良文化传统,就在于它的连续性,一地几百上千年的连续记载,形成了极为宝贵的系统的地情资料,为总结规律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例如社会主义新方志规定20年修纂一次。

(3)普遍性:地方志的修纂遍及全国各地、各级及各个部门或行业。

(4)广泛性:地方志所记载的内容涉及到一地的自然及人文的各个方面,号为“一方之全史”。

(5)资料性:地方志主要以资料说话,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具有存史的价值。

(6)可靠性:志为信史,资料考评精当,持之有据,言之有故,翔实可靠,具有很高权威性。

(7)实用性:经世致用,服务当代,遗惠后世,是方志的生命力所在。

3、地方志的结构

是指一部志书的结构格局。志书结构体大致可分为7种:平列体(指志书中诸多类目并列平行而互不统摄的结构方式)、纲目体(指全书先立若干大纲,每纲再分诸多目,目下再分子目细目,以纲统目)、纪传体(指仿纪传体史书,以纪、志、传、表、录等体裁分部类,其下又设子目的结构方式)、三书体(清章学诚所创的一种体式,把整部志书分为三部分,即“志”、“掌故”、“文征”。其中“志”是全书的主体部分,以纪、谱、考、传4种体裁分为4个门类;“掌故”录存典章制度,“文征”辑录文献典籍,这两部分都是志书的资料部分)、三宝体(志书总体上分为土地、人民、政事三门结构类型。“三宝”一说,出自《孟子·尽心章》:“诸候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编年体(指总体上不分门类,仅以时间为序编年纪事的结构方式)、章节体(其结构大类为章,小类为节,具体事物为目,层层统辖,逻辑关系严密,整体性和科学性强,新编志书大多采取此种结构,那么,《人大志》就是采用的章节体)等。

4、方志的体裁

地方志的体裁,是指地方志的文字表现形式。随着修志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和修志理论日益发展,为适应表现各种内容的需要,新方志逐渐形成了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作为承载新方志的形式。

(1)述:“述”即指概述,是对一地全面情况和事物、历史和现状的概括介绍。全志的概述犹如一张鸟瞰图,内容包括各分志所记载的各个方面。分志的概述又称小序,或不加标题而直接写下来,用精炼的语言勾画出一事物发展的基本轮廓。概述居于志首,是志书的总纲(故又称为总述)。一般来说,方志的概述均独立成篇。它以简要的文字,梗概全貌,简述发展,记其变化,反映规律,从而勾勒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轮廓。概述也是以资料说话,主要是运用宏观资料,结合中微观资料,纵述历史,横陈现状。

(2)记:主要指大事记。大事记是按时间顺序记载本地的大事,为全书之径。大事记有利于克服各分志横排带来的结构松散的弱点,使志书的整体结构更加严谨。

(3)志:即各专业分志,是全书主体部分。志书中除大事记、概述、附录等综合性部分外,一般均属专志范畴,构成志书主体。专志从内容上可以分为几大部类:地理类。经济类。政治类。军事类。教科文类。社会类。人物类。可以说,地方志中的每一“分志”,都可独立成专志。《人大志》就是政治类专志。

(4)传:指人物传,专记对当地社会历史发展有较大影响和有特殊才能或贡献的人物,分为大传、小传、合传、类传、附传等,传以记正面人物为主,但也记影响较大的反面人物。一部好的人物志,就是一面做人的镜子,使后人受到教益与鼓舞。可见,人物传记,在我国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中,占有很重要地位。传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生不立传”,即人还活着,不能为其立传,这主要是由“盖棺论定”和地方志的连续性决定的。

(5)图:分地图、绘画、照片等。各分志都应有适量的图。如:地理志应有疆域政区图、山川图、交通图、气候图、土壤图、物产图、矿产图、水文图、降水图和各种照片。图不单独立卷,疆域政区图列于卷首,其他图根据内容,插入有关章节或集中编排。

(6)表:按性质,分为统计表和类目表。它具有综括、对比的作用,复杂纷纭的事物用表列出便一目了然,比文字记述更清楚、深刻,又节省篇幅。表不单独立卷,而是插入有关章节中。

图、表是方志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运用图、表,能使志书的体例更加完善,借助于直观形象,起到丰富志书内容、美化版面、调整布局、相互印证、化繁为简的作用。因此,志书中编制适量的图、表,既是保证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增强志书可读性的一种手段。有人把图、表称为“无言之史”,是恰当的。

(7)录:包括人物名录和附录。附录指志尾附载的有辑录价值的资料或文献。附录是志书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附录能帮助加深理解正文,便于查考,增加志书的使用价值。附录主要收录专志不宜容纳而又确有记载必要的史实,如地方重要文献或文献要目、重要统计资料等,一般都辑存于志书附录中。附录是志书的有机组成部分,设置附录的主要目的是保存资料,以此起到存史的作用。另外,附录中的一些资料还可同正文相呼应,以深化主题。

5、方志编纂基本原则

(1)关于“详今略古”与“详近略远”:详今略古、详近略远是编纂地方志的一个惯例,也是史家的一个惯例。如司马迁作《史记》,上至远古,下迄西汉,略于古而详于汉。

地方志具有连续性的特点。一般来说,一个地方在修新志以前,大多修过几次乃至多次旧志,如果新志不分古今远近,将旧志所记载过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容再重复记载一遍,不仅篇幅巨大,且易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古”的、“远”的档案资料不全,难以稽考,因此,“略古”、“略远”是必要的。至于“详今”、“详近”,一是当代人写当代事,有“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之便;二是只要真正做到“详今”、“详近”了,那就不仅为当代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材料,且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翔实的资料。因为今、古、近、远是相对的,今之为“今”,后人就为“古”了,如果每届修志均坚持“详今”,那么从历史角度看,整个历史都“详”了,都清楚了。

(2)关于“述而不作”:“述而不作”或曰“述而不论”是说方志编纂者在修志时,只能用资料说话,而不能自己站出来发议论。当然这并不是说编纂者就没有自己的观点,而是要求寓观点或褒贬于记述之中。为什么“述而不作”?首先是“隔代修史,当代修志”的传统决定了“述而不作”的存在。隔代修史由于历史已经过改朝换代的历史沉淀,是非曲直已明,当事人都已作古,可以盖棺论定,所以史家可以议论、分析、评判。当代修志就不同了,其所记载的内容有的刚过去,有的还在进行过程中,其是非曲直还有待历史的检验;有些当事人或其子女还在,搞得不好,可能引起纷争,这种时候只作实事求是的记载而不加评论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其次“述而不作”是由方志的资料性特征决定的。资料性要求方志所记载的材料客观真实,不带观点色彩,否则地方志的存史价值就有问题。

(3)关于“秉笔直书”和“志属信史”:关于秉笔直书,有一段史实自古以来一直传为美谈。据《春秋左传》记载:齐国大夫崔杼shu杀了国君庄公,太史记曰:“崔杼弑其君”。这里用了一个“弑”字,臣杀君曰“弑”,是一个贬义词。崔杼不满,要太史重写,不听,遂杀之。古代史官是父子兄弟相承的,太史被杀后,其大弟继之,仍书“崔杼弑其君”,又被杀;二弟继任,仍不改,被杀;三弟继任,仍书“崔杼弑其君”,崔知其志不可夺,乃罢。“志属信史”是清代章学诚提出来的,意即方志所记载的资料要真实可信。其实秉笔直书是实现志属信史的手段。关于“志属信史”,大家公认这是个原则,没有争论。对于秉笔直书,意见有些不一致。一是认为:秉笔直书作为一种史家美德,其基本精神是应该继承的。不隐恶,不溢美,是方志的基本要求。二是认为不可将秉笔直书绝对化。绝对化后就容易流于自然主义写法,有闻必录的做法必然和方志的政治要求产生矛盾。对于一些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不一致的人和事,有些不该记载的就不记载。对于我党历史上产生的一些失误,虽不应回避,但也不宜刻意渲染,记之过详。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时,更不可以秉笔直书为由信笔写去,以防泄密。三是认为我们可以继承秉笔直书的基本精神,但在提法上还是以“实事求是”代替“秉笔直书”为好。实事求是的概念一是比较科学全面;二是这个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容易为修志工作者所掌握接受。

(4)关于横排纵写与纵横结合:横排,是指按事物的性质横向分类;纵写,是指以时间为序纵向记述。横排纵写的编纂方法,是由地方志记述对象的广泛性、复杂性所决定的。同时,由于方志具有资料性的特点和存史功能,横排纵写能最大限度地容纳资料。

横排纵写是编纂新方志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由于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记述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事物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做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纵中有横,横中有纵,纵横结合,使篇目既符合志体,又便于把内容写清楚。这样,既区分了事物的性质,又照顾了时间顺序。

(5)关于横不缺项与纵不断线:新编地方志要求横陈“百科”,历史主线(事物发展)不可割裂,即所谓“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新方志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书。它所记载的是一地、一行业全貌,缺一项就不能成其为方志。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项重要原则。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内一方——包括各行各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

(6)关于“众手成志”(“众手成书”):上届修志普遍采用“众手成志”的运作机制,即:“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方式。这种方式,彻底改变了历代统治者依靠少数几个人闭门修志的传统做法,使修志从封闭性向开放性,由少数人从事向社会性大协作的转变,是方志事业发展史上的巨大转折和进步 。“众手成志”是以修志工作所有参与者各显其能、各展其才、同心合力为基本内涵的,其运作应贯穿修志工作的全过程。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十分重视、关注《来凤县人大志》的编修工作,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研究《来凤人大志》的编修工作,并提出要努力把《来凤县人大志》编纂成精品佳志的目标。副主任徐庭海在动员会上要求,县人大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要将《来凤县人大志》编修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等对待,积极开展,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来凤县人大志》编修工作。另外,《来凤县人大志》涉及来凤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记述的内容,既包括县人大工作,又包括乡(镇)人大工作;既包括选举人大代表,又包括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既包括人大依法履职行权,又包括自身建设等等,这就需要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以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捧土成墙、众手成书。在此,代表编辑部提两点希望:提请各工委(室)一是积极参与《来凤县人大志》资料搜集和提供、二是认真参与《来凤县人大志》志稿审读和把关。我相信,有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有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以及相关部门,有编辑部同志的辛勤笔耕,一定会修一部高质量的《来凤县人大志》!

(7)关于“书不越界”(“书不越境”)与 “下不书上”:这是由地方志的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简单地说,无论是《来凤县志》,还是《来凤县人大志》,都不能把别的县的情况和人大工作情况记入《来凤县志》和《来凤县人大志》,也不能把别省州有关情况和省州人大工作情况记入《来凤县志》和《来凤县人大志》。

6、方志的资料工作

一、资料来源:(一)文字资料:指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资料。1、档案资料(文件、手稿、音像和视频资料等):①现行档案②革命历史档案③建国前历史档案。2、报刊资料。3、书籍。4、私人著述:手稿、函电、笔记、日记、诗文、回忆录、讲演稿等。5、工商实业、学校和团体等的文献:行业年谱、行业会刊、行名簿、同乡会刊、职工名册、帐簿、报表、合同、契约、厂(店)规、同学录、通讯录等。6、谱牒:家谱、族谱、宗谱等。(二)实物资料:1、遗址、遗迹;2、文物资料;3、图片资料;4、碑刻等。(三)口碑资料:1、回忆录;2、民歌、民谣、谚语;3、民间传说和逸闻趣事(主要是与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对照使用);4、口传资料(指口头传授的有关技艺和方略等,如一些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和医生等,其唱腔、唱词、技艺、诀窍和药方等没有文字记载,全靠口授。)二、资料收集:(一)资料收集的准备:1、挑选、培训人员,使其具备方志学、档案学、图书学、古汉语的基本知识;2、拟定资料收集提纲(或初步篇目);3、资料收集的任务、分工、要求:具体负责某一部分初稿编写的人员,应亲自参加或负责该部分资料的收集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写起来才会得心应手。收集时不要带框框,不要断章取义,不要搞观点材料,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皆应征集。4、资料收集的顺序:“先活后死(知情人快死、要抢收)、先近后远、先内后外、先本地后外地,先急后缓”。(二)收集资料的具体方法:1、全文复印或抄录;2、摘要抄入卡片;3、采访;4、实地考察、踏勘。三、资料鉴别:1、从资料来源入手:①档案最为可靠,次为书刊和口碑;②何人提供,以比较分析,判断真伪。2、从资料内容本身辩别其真伪:从史料涉及的时、地、人分析,看是否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或其它方面相符合。3、从稿本分析:第一手材料最真,第二手(加工过的)次之。再从稿本的形式看,可分草稿、底稿、正稿,正稿属定稿,准确可靠(但有的草稿和正稿相对照,也有草稿较真实的现象,尤以现在为最),至于出版物,一般以原版或校刊为准。四、资料核对重点:1、各种名称(人名、地名、书名、法律法规名、文件名、职务名、会议名、组织机构名、事件名等);2、时间(年代、纪年、人物生卒年、事件发生起止时间、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颁布时间、任职起止时间等);3、事件、史实;4、各种数据、图表;5、计量单位、符号、代号等;6、各种引文,特别是引自经典著作、法律文献和古籍的引文。

7、方志的文体语言

我国现代文体分类,一般是按文字语言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艺作品,另一类是实用文籍。在实用文籍中又分为四种:记叙文体、议论文体、说明文体、应用文体。应用记叙文主要种类分为:新闻(消息、通讯);纪实文学;记叙体公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通报,简报等);科技记叙文;史传;志书等。

地方志是记载特定地域或行业特定时期内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及现状的资料性科学著述。作为资料性科学著述,它载负的不是抽象的理论资料,而是地方史实资料。资料性著述的显著特点是使用记叙体。地方志属记叙文体。只用顺叙,它是一种以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和内在联系为依据,按一定逻辑顺序,分门别类系统地陈述一个地方或行业部门的历史和现状的特殊记叙体裁。需要与其它文体有所区别:

(1)区别于文艺作品:从选材上说,文艺作品允许虚构,它可以在现实生活基础上虚构故事和人物,利用形象化的故事反映客观现实。而地方志则是以真实为生命,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虚假和虚构,甚至也不允许合理想象,它要求客观真实地记叙事物;从文字上说,文艺作品要求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进行细致的刻画与精彩描绘,可以运用衬托、渲染、夸张、铺垫、悬念等多种表现手法,写得精彩纷呈,引人入胜。而地方志则要求用准确朴实、简洁流畅的语言把事物记叙清楚。从教育读者的方式看,文艺作品是靠塑造典型的艺术形象,从情感上去打动读者,教育读者,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而地方志则是以大量确凿的事实给读者以启发和教育。由此看来,编修地方志不能采用文学描写的手法。

(2)区别于理论著作:理论著作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专门著作及通俗科普读物等,属于议论文和论说文。所谓议论,就是讲道理。作者通过事实材料和逻辑推理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表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一般来说,议论文都有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论点是作者提出的观点或阐发的主张,要求鲜明、正确,不能含糊其词、遮遮掩掩。而地方志必须靠史料说话“述而不论,寓褒贬于叙事之中”,不直接阐发作者的观点。论据,就是作者用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理由和根据,要求论据要充分和可靠。这些论据有真实可靠的史实,也有名言、公理、定律、公式、常识等。而地方志则是用大量真实的,有说服力的资料为依据,用事实教育人、说服人,不必引用名言、公理等。论证,就是作者用论据来说明论点的过程,即所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论证过程,就是一系列逻辑推理过程,如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以理取胜,以理服人。而地方志则是将大量有选择的客观资料,按照一定的逻辑联系如实地提供给读者,让读者自己从中得出结论。若必须加评论时,也只是画龙点睛,恰到好处。

(3)区别于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属应用文范畴,有自己固定的格式和要求。一篇总结,大致包括开头、正文和结尾三部分。开头一般交待总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正文是具体介绍成绩和经验(或问题、教训)以及这些成绩和经验取得的原因、做法和体会。这一部分是总结的主体,要探索和引出事物的规律性。结尾部分,有的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打算,有的是指出工作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等。地方志虽然也要体现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但它不象工作总结那样一二三四地开列出来,而是把它寓于事实的叙述之中。同时,地方志也绝不采用工作总结的格式,而是采取横断面的铺写方法,分门别类,由远及近,一一道来,更不用“在××正确领导下”、“遵照××批示精神”等套话。

(4)区别于地方史编:地方史和地方志虽然都要运用大量地方史料,但编写方法和体裁各不相同,正所谓“志有志体,史有史裁”。地方史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史实、在时间发展上纵的叙述,侧重于探索历史发展规律,而地方志则是把史实材料客观地记载下来,通过大量史实体现历史规律。二者虽然都是用史料说话,但史作者可以出现评论,明显地阐明其观点。而志书编纂者,一般不直论功过是非,而是把观点和倾向寓于史实记叙之中,必要时也只作三言两语、画龙点睛的评论。这是地方志与地方史明显的区别。特别是一些通俗的地方史话,它在介绍、叙说史实中,不但可以对史实进行割舍、铺陈,还可以穿插一些传说故事、遗闻轶事、诗词民谣等,运用文学的手法进行景物描写、环境烘托、人物刻画,甚至抒情、议论,使之具有较强的知识性、趣味性,而这些在地方志中都是恰恰要忌讳的。

(5)区别于教材讲义:教材、讲义是系统、完整地向学生讲授各类科学知识、科学道理的,它要讲解定义、定律、公式、方法等,理论的东西多,技术性的东西多,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内容上与地方志是根本不同的。虽然地方志也可当作乡土教材,但它是通过丰富的史实教育人;地方志也有知识性,但它是体现于资料之中,必要的名词解释、专题说明,一般不入正文,只能作注脚或附件。

(6)区别于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访问记等多种形式,都是关于新近发生事情的报道,历史情况只能作为背景材料使用。而地方志不论是现实的还是历史的事件,只要在断限之内就要有选择地进行记叙。新闻报道要靠事实说话,讲究真实,不能虚构,这点与地方志是相同的,但它允许描写,允许议论,可以插叙,可以倒叙,尤其是人物通讯,甚至可以用文学的手法进行刻画,而这些在地方志中都是不允许的,否则就会把人物传写成人物通讯。从格式上看,新闻的主体——消息的结构,一般包括导语、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所谓导语,就是把报道中最主要、最新鲜的事实提炼出来,开门见山,一语道破该条新闻的主题,给读者一个总概念。地方志在写反映现状的一些事件时,却不能用这种格式,而是简明扼要地把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和结束过程直接写出来,给读者以充分的思索余地,更不必加个狗尾续貂的结尾。

由上可知,方志文体不同于其它任何文体,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8、修志工作流程

1成立机构(编纂委员会、编辑部)→2制定方案→3开会动员→4制定编目→5搜集资料→6撰写初稿→7征求意见→8修改完善→9总纂合成→10定稿评审→11修改完善→12报批送审→13申请书号→14进厂印刷→15核实校对→16出版发行。

三、《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工作基本情况

(一)进展情况

1、起草印发了关于成立《人大志》编纂委员会和编辑部的通知、《人大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县人大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及县直部分单位资料搜集提纲。

2、制定了《人大志》编纂篇目、行文通则、凡例。

3、召开了编辑部工作会议,具体研究了《人大志》编纂有关问题,明确落实了编辑部工作人员资料搜集和撰稿任务。

4、将资料搜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人大各工委室和各乡镇人大、编辑部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此外,对上报资料进行审读指导和把关。

5、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各乡镇人大,检查指导资料搜集工作情况,推介先进典型,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平衡发展。

6、撰写了《人大志》概述,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县十六届人大一、二、三次代表大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介,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截至目前的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以及人事任免情况,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情况表,2007~2012年12月大事记等初稿,补充完善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关章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内容,补充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组成人员基本情况简表(大约25万字初稿)。此外,编辑部2名老同志,也一边查阅和搜集资料,一边撰写稿件(大约45万字初稿)。

(二)下步打算

今年总体目标是:力争全面完成《人大志》2011年以前部分撰稿和评审任务。

1、6月底形成全书初稿;

2、7至8月份广泛征求意见;

3、9月份修改完善;

4、10月份定稿评审;

5、12月底以前修订定稿,报编纂委员会审批。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 李 明